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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房地产税立法

2019-04-17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将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称,现在全社会都非常关心房地产税立法进展情况,此次总理报告提及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是一个回应,而房地产税立法将根据立法进展、经济形势、房地产市场情况等稳步推进。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官方已经明确,房地产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主要工作包括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2018 年房地产税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在 2018 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截至目前房地产税法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从长期看,在三大前提条件下,房地产税可完全替代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重要财政收入。一是随着城镇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提高,税源规模大幅增加。二是若房价增速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房价收入比将下降,居民可承受更高的实际税率。三是随着存量房时代逐步到来,土地出让收入规模降低,地方政府征税动力提升。测算显示,未来房地产税上限可达7.2 万亿、占地方财政收入 47.7%,超过 2017 年 24%的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开征房地产税,地方土地出让收入预期将有下滑,因此,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收入,在一定时期存在“跷跷板”关系,此消彼长,不能完全替代。房地产税改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在立法先行的总指引下,须经过认真论证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方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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