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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动1亿人城镇落户要取得决定性进展

2019-04-17

4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简称《任务》)。《任务》指出,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任务》提出,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 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

《任务》明确要求,未来几年,推动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要取得决定性进展。事实上,早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其中一个“1亿人”就是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这一重要节点上,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是体现全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可以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张可云表示:“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将会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一个重要支撑。”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是为了满足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张可云说:“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此时不断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能够让城市充分发挥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

1亿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任务》指出,要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重点关注“随迁子女”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需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也将进一步深化。《任务》指出,深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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